在加州可以打小孩吗
中国和美国在管教小孩的方式上有较大不同,不少华人家长听到各种各样的传言,也有人因为行为不当而遭受牢狱之灾。简言之,虽然加州法律没有禁止作为纪律管教手段的体罚,但是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儿童心理学上都不建议家长以体罚的方式管教儿童。
虐待儿童罪(Child Abuse)PC 273(d)
根据加州刑法273(d)条规定,故意对儿童施加残酷和非人道的处罚或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该行为并非合理的纪律管教手段(reasonable discipline)的,构成本罪。该罪可以按照重罪或轻罪起诉,定重罪的,最高刑期六年,定轻罪的,最高刑期一年。
根据法律,在加州打(spank)孩子并不一定违法,当然如果是握拳打(punch)的话则肯定不行。根据PC 273(d),作为合理的纪律管教手段的,温和的,人道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体罚,并不构成虐待儿童罪。 根据People v. Whitehurst (1992) 9 Cal. App. 4th 1045,法官认定家长有权在管教孩子的目的下对孩子进行惩罚,其中包括体罚,但是这种处罚必须是必要的(necessary),而且不能超过当时特定情况下的必要程度(not excessive in relation to the individual circumstances)。在当时特定情况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应该由陪审团来认定。
从法律角度来说,不建议家长以体罚的方式管教儿童。
首先加州法律关于虐待儿童罪的标准在法律中非常模糊,关于“残酷”、“非人道”和“严重后果”的认定,取决于陪审团。
其次,加州地区检控官(District Attorney)非常积极的起诉涉嫌虐待儿童的嫌疑人,将严重后果的解读为任何可见的伤痕。
此外,如果出现涉嫌虐待儿童的情况,儿童福利部门甚至可能申请取消你的监护权或者申请让你无法接触孩子的限制令。
作为家长,如果你没有绝对的信心控制好体罚的力度,也不希望被送上法庭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那就最好不要采用体罚的方式管教孩子。
至于因为愤怒而打孩子,属于泄愤,就更不为法律所容许了。
从儿童心理学角度来说,体罚孩子也是弊大于利。李律师不是儿童心理学专家,就不多说了。
如果你因为打孩子而面临刑事起诉或面临监护权被取消的风险,可以联系李远律师,电话:(213) 632-9828。